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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湛江市法学会召开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精神,全面总结湛江市法学会过去七年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五年工作,并选举产生第四届理事会和领导班子。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元参加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湛江市法学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关于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选举产生了湛江市法学会第四届理事会,以及理事会常务理事、副会长和会长,陈元当选新一届湛江市法学会会长。
陈元充分肯定了湛江市法学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取得的成绩,要求新一届理事会全体同志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今后五年工作。坚持党的领导,牢牢把握法学会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围绕中心,充分发挥法学会服务保障作用;坚持改革创新,推进新时代法学会事业提质增效;坚持从严要求努力打造坚强有力、充满活力的法学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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