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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公布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示范区名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公布了全省13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和15个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名单,其中,湛江市榜上有名,被立项为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据悉,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实施周期为3年,即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开展工作筹备,2023年1月至2025年11月开展改革实践,2025年12月总结提炼经验。实验区的主要任务是科学规划和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增加公办优质学位供给,创建5个以上城乡教育共同体;强化优质带动,加大对口帮扶力度,办好“三所学校”(乡镇中心幼儿园、中心小学和寄宿制学校),提升各类中小学尤其是农村学校办学条件和质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健全完善市、县、中心校(园)、校(园)四级教研体系,提升校长(园长)、教师、教研员能力素质;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构建互联互通、共建共享的优质网络资源体系;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内容、方法及评价制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推动创建一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市、区),提升县域普通高中整体办学水平,促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湛江市各级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基础教育学校,以全力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加快打造现代化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为契机,认真落实“双减”政策,扎实推进教育重点工作,用好基础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全力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下一步,湛江市将以此次立项为契机,依托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带动县域教育质量提升,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化发展、特殊教育公平融合发展。同时,继续聚焦校内“提质”和校外“减负”,优化教师队伍建设,持续加大学位建设投入,大力实施控辍保学、护校安园行动方案,推动全市各县(市、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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