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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下午,我市召开2023年第一季度市区巡河履职不达标河长集体约谈会,会议通报了第一季度五个城区河湖长履职情况,巡河履职不达标的7名镇级河长被约谈,进一步强化全市各级河湖长的职责意识,推动我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上新台阶。
据了解,全市五个区目前共有中小河流64条(不含暗渠),总长371.94公里 (不含左右岸重叠部分),共设区、镇、村三级河湖长225名,其中区级21名,镇级77名,村级127名。根据我市中心城区黑臭水体整治工作实际需要,在中心城区暗渠设置“河长”共设有河湖长33 名,其中区级13名,镇级14名,村级6名。
据广东智慧河长平台数据统计,今年第一季度,湛江市区、镇、村三级225名河湖长累计巡查河湖3963次,巡河发现问题265宗,已销号254宗,销号率95.85%。经查发现有包括经开区乐华街道、经开区东简街道等7名镇级河长巡河履职不达标,且发现和解决问题为 0。
市河长办要求,各级河湖长要切实政治站位,强化职责意识,严格规范巡河履职要求,坚决杜绝形式主义,要让巡河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我市将加强监督考核问责,切实提高全市河湖治理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环境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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