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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徐闻县检察院给予我的司法救助,为我一家人纾困解难。”近日,一起危险驾驶案被害人林某某在收到2万元国家司法救助金时,激动地对检察官说。
2021年2月13日,退役军人林某某被酒后驾车的李某某撞伤,导致左胫骨外侧平台粉碎性骨折、右跟骨粉碎性骨折,经鉴定,林某某致残程度为伤残十级。林某某被撞伤后,因住院治疗及身体康复需要,基本不能务工。出院后,根据林某某康复情况,后续还需继续进行康复治疗。林某某一家共7口人,其兄嫂待业;父母均年届七旬,分别患有心脏病、冠心病。全家7人居住于5间瓦房,生活来源主要依靠林某某父母的微薄补贴。案发后,被告人没有对被害人林某某进行赔偿,林某某没有获得过司法救助或者其他救助。
在确定林某某的情况符合《人民检察院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细则》规定的应当予以救助的情形后,徐闻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时间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决定给予林某某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
据了解,2021年以来,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共给予272名因案致贫当事人国家司法救助金115万元。下一步,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把农村地区五类因案致贫当事人作为重点救助对象,进一步畅通救助渠道,规范司法救助案件办理,切实维护好救助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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