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成功办理了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为31名工人追回41余万劳动报酬,这一起拖欠一年多的劳资纠纷,终于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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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被离职”
老板却一直失联
5月15日,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临港派出所接收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的一宗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及相关材料。据区人社局反映,该案所涉及湛江某达混凝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达公司),某达公司法人代表为李某发。
今年3月21日起,陈某养等31名工人向区人社局反应,某达公司自2022年3月起陆续拖欠工资共计达44万余元。3月22日,人社局决定立案查处,并了解到这批31名工人均为某达公司的运输司机,都因2023年2月老板李某发突然卖掉公司工作车辆而失业,且该公司卖掉工作车辆后并未将车辆销售款优先支付于工人工资。直至今年6月,某达公司仍欠31名工人共计约41万余元的工资,且公司老板李某发一直处于失联状态。
随后,人社局于3月22日向某达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4月24日,再向该公司送达配合调查处理的案件公告,李某发均未到场配合调查。4月6日和4月12日,人社局两次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某达公司限期支付陈某养等人被拖欠的工资。然而,某达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清31名工人被拖欠的工资。
民警多方协调
帮助工人追回劳动报酬
5月15日,霞山公安分局临港派出所接收到该案件后,迅速联系区人社局案件负责人及工人代表,组织办案民警详细了被拖欠的劳动报酬款项明细。
民警耐心安抚工人情绪,现场面对工人代表表明态度,承诺会竭尽全力为31名工人追回劳动报酬,请求工人代表配合公安机关积极配合调查询问,安抚其他工人的情绪。
主办民警通过多方调查,成功联系上某达公司法人李某发。经询问得知,某达公司与本地总承包商签订修建项目工程分包合同,根据合同要求,工程完工后,总承包商应按时支付某达公司项目工程进度款。然而,总承包商并未按时支付工程款。李某发也直言并非故意拖欠,已在想尽办法凑钱还债。
经过民警不懈努力,李某发及时认识到自身错误,承诺与总承包商再次沟通落实部分工程款,加上变卖个人财产所得,务必在期限之内发放工人工资。
6月12日,李某发与公司财务携带现金至临港派出所,在主办民警见证下,当场将拖欠的劳动报酬逐一结算清楚交至31名工人手上,并取得了工人们的谅解。工人则集体书面申请公安机关撤销对李某发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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