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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坡头区南三镇交通路南三中学旁边的无名河粉加工厂于每天2:00-6:00作业,机器产生的噪声,严重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作息,该情况已持续半年。现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具体情况如下:一、经查,群众反映的河粉店位于南三中学南侧一条路边,生产经营场地约15平方米,属于家庭经营,主要生产设备是磨浆机和蒸粉机,工艺流程是大米、浸泡、磨浆、蒸粉,产品是米粉。检查时,该店未生产,设备未使用,据店主介绍日生产米粉约100斤。二、检查时,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店主调整磨浆时间,在晚10时前完成磨浆工序,次日清晨制作米粉时,关闭门窗减小机器噪声的对周边群众居住环境的影响。经了解,该店新租生产经营场所已装修完毕,正在办理相关证照,准备搬迁。市生态环境局坡头分局责令该店主一个月内完成搬迁工作,避免对周边居民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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