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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溪县公安局持续扎实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近日查获一起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违法嫌疑人1名,查扣非法存储散装汽油约100升。
8月12日晚,城西派出所民警在遂城街道景山路一空地处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上架设着由铁罐和加油机组成的简易加油设备,铁罐内存放大量汽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民警迅速行动,当场将涉嫌非法买卖、存储散装汽油的欧某春抓获。
经查,违法行为人欧某春在未取得相关经营许可及储存资质、证件的情况下,为谋取私利,自己架设简易的加油设备用于售卖、储存汽油。经询问,违法行为人欧某春对其私自买卖、储存危险物质散装汽油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目前,欧某春因非法买卖、储存危险物质的行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
汽油属于危险化学品,需要国家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也需要持有相关合法手续才能运输,私人无证售卖和运输汽油均属违法行为。同时,汽油具有强烈的挥发性,将汽油存放于家中可能发生火灾,继而引发爆炸,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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