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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先生:我2023年2月21入账的医保金额239.04,相较于2022年12月6日入账的医保金额310.75大幅下降,请问是什么原因?有相关文件要求吗?
湛江市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根据《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湛府规〔2022〕12号,文件要求,第三章第十三条参加统账结合职工医保的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月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月基数的2%,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统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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