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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先生:我是廉江市碧桂园盛世华府商铺的店主,2023年3月份起卫生管理处发通知需要收取卫生费,由自来水公司代收。我认为已交物业管理费,又需要交卫生费极不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湛江市12345廉江二级处理平台:市民投诉收悉,廉江市环境卫生管理处答复如下:根据《廉江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清洁卫生费征收暂行办法》(廉府〔2007〕100号)第五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及范围:(一)居民生活垃圾收费以户为计收单位,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3元/户·月。清洁卫生费和上门收垃圾服务费标准共5元/户·月。(五)档口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经营面积计收。清洁卫生费10元/月(廉江市物价局廉价字〔1997〕07号)。吴先生是碧桂园盛世华府的商户,市环卫处按档口生活垃圾收费标准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请看文件)。吴先生商铺所在的小区,配套建设垃圾收集点供商户投放生活垃圾,环卫工人定时定点上门收取垃圾点的垃圾并转运处理。小区物业每月收取的卫生费用,只是用于清扫小区内卫生,收集小区内垃圾,不包含环卫部门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和清洁卫生费。市环卫处的收费是合理和合规的。关于环卫收费政策问题,市民如有疑问,可咨询市环卫处0759-6604973或0759-6622842。感谢市民对城市管理的支持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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